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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无违规实为早年出售安居房
本报讯(记者赖伟行)11月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新闻联播播出了广州市育龙居教师小区中介关于推销部分经适房的新闻,对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立即组织对中介推销的房屋进行核查。昨日,该局发布了初步的调查结果,发现报道涉及的房屋并非2008年后出售的经适房,全部为2006年以前广州市教育局向教职工出售的房改房和安居房(产权注记为经济适用住房),其中1套为毛坯房。根据房改房和安居房有关上市交易规定,该5套房屋上市交易没有违规。
查处保障房违规615宗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广州一直十分重视保障房的准入审核和后续住用监管。在准入阶段,实行市-区-街“三级四审、六公示(告)”制度,资格审核筛出率为11%。在后续住用监管阶段,出台实施《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拉网式调查,畅通渠道受理举报投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独立调查等方式,加强保障房违规住用查处。
截至10月底,共查处违规行为615宗,收回保障房72套。
此次育龙居的报道播出后,市住房保障办已组织对育龙居经适房开展拉网式调查,若发现有空置、出租、出借等违规行为,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安居房获产权两年可上市
据悉,育龙居是上世纪90年代末广州市教育局建设的教师小区,其中大部分为教育局2000年前向教职工出售的房改房,以及2000年至2006年期间向教职工出售的安居房。2006年市教育局将出售后剩余房屋移交市住房保障办用作保障性住房,2008年以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将接收的住房作为经适房出售。因此,育龙居小区汇集了房改房、安居房、经适房等三种性质的房屋,相应的出售对象和产权处分有所不同。
其中,安居房取得房屋产权2年后就可上市,上市交易时按交易评估价格的1%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