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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一角村民正在种植大蒜。
这两天,达州市福善镇莲花村发生了一件“怪事”,几道光束打破了夜晚的宁静,浩荡的村民队伍拿着锄头等工具,在“黑漆漆”的田间辛勤耕种。原来,他们是在抓紧时间连夜抢种蒜,由此引出了该村“一女二嫁”的土地纠纷。
村里惊现“怪事”村民田间连夜种蒜
11月5日晚8点左右,达州市福善镇莲花村一支浩荡的村民队伍,拿着手电、锄头,带着草帽、雨靴,奋战在“黑漆漆”的田间辛勤地种大蒜。看似正常的事件背后却显得不太正常,种蒜事件暴露出村社土地“一女二嫁”的纠纷。
为何村民会大晚上的种蒜?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莲花村,只见百八十名村民正在田间忙碌,田坎边堆放着好几麻袋的大蒜。“我们是帮一个大老板种蒜,每天40元一天还包饭呢。”村民异口同声地说。
土地“一女二嫁”种蒜暴露土地纠纷
站在田间看着种蒜的村民,茶厂老板李继平倍感无奈。“这些地都是我们公司承包种茶叶的。”据李继平介绍,为扶持当地产业发展,增加当地村民收入等,经多方洽谈后决定,在该村建立茶叶基地。
但谁料想“茶叶园”进展顺利之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莲花村的部分土地又被承包给另外一王姓老板,这也是为何村民连夜种大蒜的原因之一。
“合同也签了,钱也付了,一期工程也实施了,但后期进的茶苗却无地可种。”李继平说,“光是进树苗的钱都有200多万,如果不及时栽种的话,估计损失起码800万左右。”
承包合同有瑕疵承租他人合情合理?
为何该村土地被两次承包?随后记者采访了莲花村现支部书记唐见,以及村主任唐延平,对于土地两次承包的事情该村领导也表示认同。“有县上相关领导来调研指出,承包合同有瑕疵。”唐见说。
当天下午,记者在福善镇政府办公地,见到了两次承包土地的经手人,前任莲花村支部书记唐丕桥,他也表示两次承包土地确实存在。“茶园合同中规定乙方(李)自愿将该村1—5村民小组全部耕地纳入规划,并首期承包该村第2、第4村民小组共有138.04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唐丕桥说,“首期承包的土地138.04亩钱款确实付清,但还未签订合同的剩余部分土地另租他人也合情合理。”
但李继平却不这么认为,如果合同有瑕疵,可以事先通知并再补充协议,但至今未接到过唐丕桥的知会。
政府表态:积极协调双方处理此事
此事该如何处理?损失又该谁来赔付?对此,记者采访了福善镇镇政府党委书记杨朝霞,她表示,目前市县领导,以及镇政府高度重视此事,并立即开会研究以及调查此事,也约见三方当事人会面进行协调处理。
随后,记者咨询当地的律师唐先生,他表示,两份合同中的条款确实有瑕疵,但是否有法律效应最终还须法院认定。“第一份合同中自愿纳入规划表述不明确。”唐先生说,合同中也未规定土地另行承租时有告知义务,该村将剩余土地承包他人也合理。
对于如何规避土地承包种出现的纠纷。唐先生认为,在土地承包时需要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土地政策方面的法律法规、土地的性质、所属权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