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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一年,由市审计局牵头实施的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审计核查工作接近尾声。目前已完成所有68个棚改项目中的61个项目,占项目总数的90%,促进财政资金入库12329万元,政府兑现棚改优惠政策资金18023万元,已经兑现棚改优惠政策的棚改项目将陆续办理居民产权手续。
2008年至2012年,市本级批准建设了68个棚改项目,截至2011年末大部分棚改项目已建设完成。市政府加大棚户区改造项目扶持力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订了相关优惠政策。由于棚户区改造涉及部门和开发企业较多,政策兑现比较繁琐复杂,致使棚改项目中居民回迁、产权登记等后续事项推进迟缓。市政府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于2012年末,责成市审计局牵头,组织财政、发改、住建、规划、行政执法、地税、国土资源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运用审计等综合手段对68个棚改项目的立项、规划、用地、拆迁建设、税费解缴、廉租房配建、优惠政策兑现等情况进行审计核查,促进棚改项目的积极实施和棚改政策的有效兑现。
市审计局接到任务后立即召开各部门协调会进行调查摸底,制订《绥化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审计核查方案》和相关表格,选取两个项目进行试点,探索总结方式方法。在调查试点基础上,市审计局成立9个核查组,由局领导带队,举全局之力实施棚改项目核查工作。在核查内容上,坚持“七必审一参照一测算”,即立项情况必审,规划部门审批情况必审,用地审批及土地出让金、契税缴纳情况必审,建设拆迁(回迁)情况必审,廉租房配建交付情况必审,税费缴纳情况必审,棚改优惠政策兑现情况必审;参照住建、规划、城管等部门提供的意见,提出棚改项目的物业管理用房、绿化、亮化、道路硬化、环卫设施备建、应缴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审核意见;测算市政府为推动棚改政策落实,直接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出让金和契税、地方税收数额。为保证工作质量,市审计局制作棚改核查报告和棚改调查报告两种模板,设计“四书一记录”模板;建立棚改核查项目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核实问题、征求意见、推进落实;制定工作流程,确保所有棚改核查项目,均按审计初审、部门联席会议复审、市长办公会议终审、召开棚改项目协调会议与开发企业兑现政策、督促开发企业履行相关义务、政府兑现棚改优惠政策的流程进行;针对每个棚改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审计建议,得到市长办公会议采纳;科学谋划、合理安排全局工作,确保棚改核查与其它审计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棚改核查工作的实施,起到了促进开发企业补缴相关税费、促进回迁居民及时回迁、促进解决棚改项目未拆迁问题、促进开发企业按标准配建廉租房、促进开发企业按标准配建基础设施、促进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手续、促进办理居民产权手续的作用。
棚改核查工作的实施,得到市领导的鼎力支持,市政府先后召开八次市长专题办公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得到相关部门和开发企业的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棚改项目资料收集和整理,各开发企业如实提供项目拆迁建设情况,配合核查人员到现场核实,对争议问题积极提供证据;得到广大居民的理解,通过广泛宣传和深入接触,广大居民了解到市政府一直在关注棚改项目,为群众谋福祉。
开展棚改项目审计核查工作,彰显了市政府推进落实棚户区改造政策、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和力度,促进了民生幸福指数的接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