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天拖北(挂)2013-169号地块出让公告
2013-12-31 16:49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南天拖北(挂)2013-16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包括C、D两宗地。C宗地位于南开区简阳路东侧,其四至为:东至兰坪路,南至天拖北道,西至简阳路,北至北边地界。D宗地位于南开区华坪路西侧,其四至为:东至华坪路,南至天拖北道,西至兰坪路,北至沙坪道。

  C宗地现状场清地平。D宗地现状有部分建筑物未拆除,南开区人民政府承诺于2014年5月1日前全部拆除完毕,逾期交地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天津市南开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该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通信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C宗地土地出让面积16544.3平方米,D宗地土地出让面积为40246.9平方米。

  依据天津市规划局南开区规划分局核发的《规划条件通知书》,指标如下:

地块名称
规划
用地性质
用地
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米)
建筑
面积
(平方米)
备注
C
宗地
商业
金融业
16544.5
7.9
15
55
130
不大于130200
兼容科研设计建筑面积不大于5.86万平方米
D
宗地
居住
40246.8
2.5
35
35
100
不大于100700
底层裙房兼容经营性商业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1.47万平方米

    其中D宗地其它要求,

  1、容积率中规模应包括阳台、阁楼及居住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2、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所占比例应大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70%;

  3、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按照《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29号)执行。

  C、D两宗地其它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

  (二)C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40年;D宗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商服40年。该地块挂牌总起始价为208600万元(不含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费)。

  C、D两宗地分别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分别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

  (三)按照南开区人民政府要求如下:

  1、竞得人同意项目竣工后,由该地块土地整理单位天津市南开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8000元/平方米价格,回购C宗地中西北角连续楼层不大于9层(不包括底商)、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商业写字楼。竞得人在签订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时,与天津市南开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具体回购协议。

  2、竞得人同意项目竣工后,由该地块土地整理单位天津市南开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12000元/平方米价格,回购D宗地中临规划路(东西向)南侧建筑(不包括底商)、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住宅。竞得人在签订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时,与天津市南开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具体回购协议。

  3、竞得人同意负责该地块界外处理范围内绿化带及集中绿地的建设,统一编制绿化景观方案,做好与快速路绿化带的衔接,与建设同步实施、同步验收,达到园林部门要求后无条件移交,同时每年须向南开区相关部门缴纳管养维护费。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南开区的,须按照规定在南开区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在《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700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14年1月24日16:3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4日17: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该地块《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15日,自2014年1月4日至2014年1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自2014年1月16日至2014年1月27日15:20,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该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60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3年12月27日

稿源: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编辑: 王晓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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