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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近期小产权房在多个城市悄然走俏,成交量直线上升,在违法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推波助澜下,小产权房的交易仍然高烧不退,众多中介机构忽悠买房人的常用说辞,通常是“小产权房有望转正”、“清理只是暂时的”等等。
针对这些流言,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明确,今年将出狠招清理小产权房。并强调区县政府在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中的“政府主责”作用,督促区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查处所在区域的小产权房项目,并对相关违法人员严肃处理,从根本上遏制小产权房。
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小产权房非法交易,也频频发起各类清理整顿小产权房市场的行动,然而小产权房交易却屡禁不止。有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小产权房”的总量已超过70亿平方米。此前,在国家层面,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曾两次叫停在售小产权房,但直到今天,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加。
既然小产权房买卖不被法律保护,为何小产权房交易仍然火爆?其实“法不责众”的心理占了大多数。有观点指出,小产权房的转正难度非常大,因为涉及土地、城乡二元、农民土地权益等复杂问题。准备购买小产权房的人,请留意:“法不责众”的心理是不明智的,“钱房两空”的可能性极大。
著名房地产律师秦兵说,北京的小产权房二手交易市场,几乎被黑中介垄断。有资质、有名号的大中介公司不愿意涉及小产权房,这就给了没有备案、没有资质的许多“黑中介”留下了机会。购房人权益也得不到保障。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分析认为,小产权房归根到底是两种土地所有制并存造成的问题,因此解决小产权房也应从土地制度入手,如果不破除这个问题,小产权房也很难有解。那些以“小产权房能转正”来忽悠消费者买房的房地产中介是很不负责任的。
一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小产权房”的总量已超过70亿平方米,如果按每套100平方米来计算,相当于有7000万套小产权房。虽然从2007年开始,当时的建设部就发文提示小产权房的风险;2009年开始国土部就明确叫停小产权房,但直到今天,小产权房数量还在不断增加。小产权房既然是违法的,为什么还屡禁不止?症结到底在哪里?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资深房地产专家韩世同对此作出解析。
韩世同认为,症结关键还在于土地的二元化制度,现在小产权房是一个乡产权房,经过乡镇这级政府的批准,有些手续如果符合规划,它就是属于合法的。但是它的卖出是属于不合法的,因为它建设是自用的,包括宅基地、集体滞留地,除了自用,也可以用做商场、工厂等,只是不允许建商品住宅。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于二元制度造成的土地集体用地和国有用地同地不同价不同权。
北京市紧急通知明确强调:区县政府在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中的“政府主责”作用,督促区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查处所在区域的小产权房项目,并对相关违法人员严肃处理,从根本上遏制新建、续建、续售小产权房。这是否能从根本上杜绝小产权房?
韩世同表示,这种做法是达不到根治的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建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要达成使得基础用地和和国有用地同地同权同价,这就意味着现行的这套制度要从土地制度上进行根本性变革。如果从国土资源部的角色看,由他们来操作就很难推进,因为他们是制度的制定者。还需要从要考虑到地方政府的分税制、土地财政、用地指标如何划分等层面,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去解决集体用地和国有用地同价同权的问题。如果仅靠区县政府调整,从根本上解决的难度非常大。
韩世同指出,要做这方面的工作,在国家土地根本制度没有进行调整的情况下,在区县和市级都很难去操作。首先还是要采取疏导的方法,逐渐等国家建立深化改革,推出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方案。同时也要对现有的小产权房进行分类登记,合法的应该怎样转正,违法的应该怎样拆迁等,这样就使得将来的小产权房都是以合法的、流通的形式来存在。小产权房将来是符合规划的,应该允许它有一定的流通,只是流通不改变小产权的限制,这样不和其他商品房同价,但它的土地性质和国有的土地性质就可以做到同地同权同价。
深圳市政府日前出台有关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试点实施办法。有专业人士认为,这意味着深圳成为全国首个小产权房转正“试点”城市,同时也为小产权房转正提供了根据,小产权房转正因此告别了“一刀切”。在全国范围内来看,深圳的做法是否具有示范效应?
韩世同分析,它是有一定的示范意义,但深圳是有其特殊性的。首先它是一个特区城市,其次它是一个比较新的城市,相对于历史比较悠久的大城市,遗留问题更加复杂,但是它肯定有一定的示范和指导作用。但是,还是要结合一些更大的、历史更悠久的、情况更复杂的城市来做研究,这样才具有更广泛推广的意义。
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疏和堵,哪种方法更好?面对庞大的存量小产权房,到底该怎么办?
韩世同称,现在的政策是无法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的。现在交易风险很大的,容易钱财两空。因为现在还没有从根本制度上进行变革,现行制度的交易是违法的,但是它建造是自用就是合法的。现在实际上管理是相对矛盾的,区和市对乡镇的小产权房缺乏管辖权益,没把它纳入管理之内,就造成了这种状况,必须要通过深化改革才能够加以彻底解决。不仅仅是堵,更要疏导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