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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月2日电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日就《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7日。意见稿指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并明确医疗救助可以采取缴费补贴、医疗费用补助两种方式实施。国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实施。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