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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高岳
黑龙江省海伦县“哭穷戴帽”,申请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项目,却变相投资近亿元修建政府大楼。
去年12月25日的这则新闻报道引起社会关注,更引发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热议。近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许多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就此事背后贫困县进退机制存在的漏洞以及扶贫资金项目缺乏监管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大家表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在制度方面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比如在贫困县认定、金融扶贫、社会参与等方面都可以大有作为。
完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
扶贫是政府的职能,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针对社会参与扶贫工作,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们提出建议。
朱良玉代表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扶贫开发中的社会参与。实现扶贫主体多元化,建立和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并使之与政府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激励企业通过专用资金建立产业和培训基地等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推进集体经济建设发展和农民增收,鼓励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
张泽保代表认为,过去农村扶贫工作主要是政府行为、行政手段,社会资金参与度不高。政府要积极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扶贫开发。
张泽保建议,政府应尽快健全完善社会资金参与农村扶贫开发的激励机制和引导办法。要制定出针对农村扶贫开发的信贷、土地、税收等扶持政策,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到农村扶贫开发事业中。
避免扶贫资金项目浪费
王乃坤委员认为报告提出的研究改进贫困县的考核机制值得称赞。因为,考核就是一个指挥棒,过去对贫困县的考核,偏重在生产总值上,必然导致党政领导不可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贫上。改革考核机制,不看生产总值,就看减贫效果,就会倒逼贫困县领导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
“我很赞成建立贫困县的退出机制,早就应该这样。现在好多贫困县早就脱贫了,但就是不肯摘这个帽子,好像谁摘谁就是这个县的千古罪人,这样的扶贫肯定是扶不完的。”王乃坤说,建立贫困县退出机制,就会把有限的扶贫资金用在真正的贫困县上。
杜黎明委员注意到,如今在许多贫困地区存在扶贫资金和项目浪费问题。近些年来自中央和各省(区、市)行业管理部门的扶贫资金和项目,远远多于扶贫部门。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贫困县的职能部门往往只重视资金和项目的争取,而忽视项目是否符合当地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很大的盲目性;而少数行业管理部门,在项目安排上往往搞平衡、搞照顾,使一些项目脱离当地情况,难以发挥作用。还有就是项目后期的投入不足,造成项目建成后成为摆设。
杜黎明建议,要进一步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有关职能部门要履职到位,加强审计监督扶贫资金和项目的效能评估,使扶贫资金真正发挥出应有的效益,使扶贫项目真正成为欠发达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保障。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金春梅是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肖营子镇肖营子村党支部书记。来自贫困县的她带来了基层的呼声:扶贫工作一定要有针对性,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把有限的钱用在刀刃上。她用了一个形象的说法:“如果说老百姓非常口渴想喝水,你非要给他红烧肉吃,他是不爱吃的;如果老百姓非常饿,想吃饭,你非得给他穿花衣服,是起不到效果的。”
“为什么我们国家每年拿出那么多资金去扶贫,反而是越扶越多呢?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个问题。”金春梅认为就是因为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使得国家给予的资金以及项目很多都没有用到应该用的地方。因此,她建议,扶贫工作一定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实现真扶贫、扶真贫。
谢旭人委员也认为应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监督。他建议,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高透明度,便于各方面进行监督。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的审批以及资金安排的事中、事后监督。地方使用扶贫资金情况以及成效应该及时反馈报告。财政等职能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到项目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充分发挥审计、监察、纪检等部门的作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同时,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改进扶贫资金管理机制
扶贫离不开资金,如何加强农村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切实解决资金不够、效率不高的矛盾,也是与会人员关注的重点。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陈达恒说,目前看农村扶贫金融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供给不足、农民贷款难、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低,特别是金融服务机构网点不增反减的问题比较突出。他说,要充分发挥金融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以解决现在农村贫困地区光靠财政杯水车薪的状况,要规定金融部门对农村扶贫的信贷投入比例,加强对金融扶贫贷款的绩效考核,实行奖惩制度,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网点向贫困地区延伸。同时,支持贫困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服务机构,这样才能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步伐。
谢旭人建议,国家今后要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切实加强科学精细管理,努力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发挥促进扶贫事业发展的作用。中央财政每年应该以比较大的幅度增加对扶贫事业的投入,各级财政也应该增加投入。此外,还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精准扶贫。从地域分布上来说,要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扶贫作为重点来抓,每年中央财政新增扶贫资金要向这些区倾斜。从扶贫项目来说,要继续抓好交通、农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投入。与此同时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引导,促进产业发展。
谢旭人还建议,应进一步改进扶贫资金管理的机制和方法,建立扶贫资金安排与使用成果考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记者席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