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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历史审批的项目共计37宗,位于历史文化街区18宗。
文/图羊城晚报记者吕楠芳通讯员穗规宣
《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仍然在编送审,但规划对历史城区新建建筑提出的限高要求已经在落实,已批未建项目也不例外。昨日,针对最后一批未解决的历史城区历史遗留项目,广州市规委会提出了最终方案。记者从规委会了解到,历史城区共有37宗历史遗留项目,处理办法各有不同,但总体较历史审批方案实现“减肥”,37宗项目共削掉约51万平方米建设量。
据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项目大多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个别项目甚至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项目均在《保护规划》编制前已办理建设许可相关手续,但拖了多年未能建设,原因包括司法处置、地铁建设资金筹集、城市道路扩建、文物保护需要及有关政策调整等,且大多涉及回迁安置等问题,有的还曾“烂尾”后经司法拍卖重新启动,历史情况相当复杂。
“处理方案没有一刀切,而是灵活对待,包括收地、活化利用、减量、保量及部分公益增量。”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37宗历史遗留项目中,收地3宗、活化利用2宗、减量10宗、保量14宗,部分公益增量6宗,协调后再议2宗。这37宗项目共涉及用地面积约70万平方米(合约1050亩)。如按最终的审议方案实施,37宗项目中减量方案总建设量较历史审批减少了约51万平方米,可解决回迁户约3850户,增加公建配套设施约4万平方米,盘活用地约70万平方米。
陈建华
解决历史问题
现在正是时候
上世纪末的城市建设“大跃进”给广州留下许多疮疤,超过百宗历史遗留项目悬而未决,这些项目既包括上述已批未建项目,还包括烂尾楼、烂尾地等,它们不仅严重影响了城市景观,还存在大范围的回迁安置问题。
昨日的规委会上,多位历任规划局局长纷纷“检讨”,认为过去的城市规划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随意性,规划技术标准及历史保护意识也远不如现在,造成了历史积案的形成。
本届政府借历史名城保护契机,拟一举清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广州市市长陈建华表示,政府部门已多次同历史遗留项目业主进行沟通,希望尽快提出处理方案,多数业主比较理解,原因是现在的物业价值远远高于过去,项目的盘活既能满足业主的经济开发利益,又能解决存在的回迁问题,同时有利于今后历史城区的风貌保护,希望相关部门抓紧落实。
处理历史遗留项目五大原则
原则一,历史遗留项目建设量和高度等相关建筑指标不宜全部依据历史审批,以减少对历史城区的历史风貌和格局的破坏;
原则二,历史遗留项目建筑控高不宜采取一刀切,应视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原则三,对于周边建筑高度均较高且位于非重点控制区的历史项目,在专家指导下可实事求是地延续合法的历史审批;
原则四,位于对名城或文物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的区位的历史项目,应严格按法规和保护规划要求进行保护控制;
原则五,经国土部门确认为闲置用地的应予以清查、收地。
12宗历史遗留项目及处理办法
1越秀区北京南路港汇华庭,位于北京南路西侧,八旗二马路北侧,太平沙路南侧。
处理办法:减量,建筑高度分别为81米、96米以及低于120米。建议方案较历史批复方案的计容积面积减少了15432平方米,并新增公建配套(社区委员会、垃圾分类中心)共400平方米。
2越秀区雅鸣轩项目,位于中山四路与仓边路交界处南侧。
处理办法:公益增量,建筑限高58.5米,建议方案较历史批复方案的计容积面积增加2908平方米,用于回迁安置。
3越秀区积善坊-洪桂坊项目,位于东风中路以北,天平横街以西,都土巷以东地块。
处理办法:减量,三个建议方案,一是控高100米,不超过中山纪念塔塔顶高度;二是控高149米;三是控高160米。
4中山七路兴隆广场项目,位于中山七路与康王路交界处。
处理办法:减量,建筑限高60米,临康王路裙楼限高26米,建议方案较历史批复方案的计容积面积减少37630平方米。在满足回迁户安置所需面积的前提下,项目住宅与商业办公建筑面积的比例由业主自行确定,政府对最终设计方案与历史批复方案的建筑面积差额不再予以补偿。
5解放中路商住楼项目,位于解放中路东侧师好巷地段。
处理办法:建筑限高85米,临街按规划要求建设骑楼。建议方案与历史批复方案的计容积面积相同。
6越秀区晋丰广场项目,位于东风中路与德政北路交汇处。
处理办法:减量,建筑限高30米,建议方案比历史批复方案的计容积面积减少32753平方米。
7泰康路粤海、大洋公司项目,位于泰康路与北京路交界处。
处理办法:增量,粤海项目建议方案比历史批复方案的计容积面积增加8840平方米,大洋项目不作调整。
8越秀区广鹏公司地块项目,位于长堤大路、解放南路、沿江西路交汇处。
处理办法:减量,建议方案比历史批复方案的计容积面积减少46510平方米。
9滨江西地块,位于海珠区滨江西路250-256号,南华东路521-541号地段。
处理办法:收地,由海珠区政府负责收储地块,并解决拆迁遗留问题。
10凤安街地块,位于海珠区凤安街102-106号,地块西面、北面与珠江相邻。
处理办法:建筑限高60米,建议方案与历史批复方案的计容积面积相同。
11解放中地块,西临解放中路,北临惠福西路,东临广州起义路,南临大德路。
处理办法:收地,越秀区政府负责收储地块,并解决拆迁问题。
12越秀区宏仁商业住宅楼:位于海珠中路,东侧三元巷地段。
处理办法:保量,建筑限高30米,建议方案与历史批复方案的计容积面积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