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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举行的“住房保障开放日”活动中,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介绍,2013年我市有29733户家庭受惠于住房保障制度,从2002年实行住房保障制度以来,全市累计有21万余户家庭享受到了保障政策。
2002年我市开始建设保障房,10多年来,建立了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实物形态为主,货币补贴为辅的符合南京市实际、具有南京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力度逐年加大,建设速度逐年提高。从2002年的竣工7万平方米,上升至2013年的竣工560万平方米以上。2010年规划总量近1000万平方米的丁家庄、花岗、岱山、上坊四大保障房项目,步入建设尾声。参与这些保障房建设的都是全国一线品牌开发企业,比如栖霞建设、万科。10多年来,我市适时调整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收入标准,全市保障面积标准从最初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平方米扩大到15平方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由2002年的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460元逐步调整到750元、1000元直至目前的1513元,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由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700元调高到2421元,与此同时,加入了家庭财产审核、车辆审核的内容,进一步完善了中低收入住房保障的准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