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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李斌)昨日,深圳召开动员大会,启动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试点工作。此次试点工作为期一年,全市共计有7区(新区)的1个街道办、12个社区被纳入试点范围。在此后的一年时间里,这些试点区域内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将按照今年4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分类处理。
今年4月1日起实施的这部《办法》是深圳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的一次重大突破,针对深圳历史遗留违建围城的困局,《办法》中提出了宽严适度、分类处理确认的原则,对非原村民所建住宅类违建、以房地产开发为目的所建住宅类违建不予处理确认;对原村民、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体从宽,减免罚款或者地价。
这也意味着,在接下来的处理工作中将有部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村民名下符合条件的违法建筑将被予以合法化。而据统计,此次被纳入试点区域内已申报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含非原村民所建住宅类)总计21831栋,建筑面积2472.31万平米,用地面积773.84万平米。这些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通过这一年的处理试点工作,其中的部分将实现合法化。
与深圳总量达数十万栋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相比,这一数量只是九牛一毛,但深圳此举还是在土地制度改革领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主管这项工作的深圳市常务副市长吕锐锋昨天说,通过这一年的试点工作,将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待试点工作结束进行总结评估后,将考虑在全市范围内推行。
允许一部分历史遗留违建合法化,绝不意味着对新增违建放松管控。昨日,深圳市查违办部署,在接下来一年的试点工作中,市查违办及各级土地监察执法机构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违建行为。将依据最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及《市查违办关于坚决查处在建、在售违法建筑的通知》,通过排查摸底、挂牌督办、查人查事结合等方式,部署开展全市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联合巡查、检查专项行动,严管严查严办重大典型案件,落实“拆除一批、没收一批、移送一批”的要求,保持对违建的高压态势。
被列入试点范围的区域(1个街道办、12个社区)
南山区
西丽街道新围社区
宝安区
沙井街道共和社区
龙岗区
平湖街道山厦社区、坂田街道雪象社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和南岭社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
光明新区
公明街道下村社区
坪山新区
坑梓街道、坪山街道六和社区
龙华新区
龙华街道清湖社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
大鹏新区
南澳街道新大社区
此次被纳入试点区域内已申报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含非原村民所建住宅类)总计21831栋,建筑面积2472.31万平米,用地面积773.84万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