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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认为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将小区门前的道路重复规划的行为,导致纳帕溪谷小区同另外一个小区间产生“路权纠纷”,纳帕溪谷小区的17名业主向昌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市规划委撤销该委于2010年核发的一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昨天,昌平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缘起
俩小区抢路起纠纷
纳帕溪谷小区的业主起诉称,小区开发商是北京翰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纳帕地产集团公司”)。2002年11月14日,市规划委为该公司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中包含了小区北面的道路。2005年小区业主陆续入住,且多年来一直出资维修和专有使用该道路。
而2012年,纳帕溪谷的业主们发现周边另一小区开发商北京金科纳帕置业有限公司在该道路内进行施工。业主们认为,该施工行为不仅侵害了纳帕溪谷小区业主对上述道路的专有使用权,还给小区业主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安全隐患。
纳帕溪谷小区的业主调查得知,市规划委就同一块地为北京金科纳帕置业公司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业主们认为,市规划委针对同一地块的使用权进行了重复批准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法院撤销该许可证。
现场
业主庭上建议默哀
昨天下午,纳帕溪谷小区的近50名业主来到了昌平法院旁听案件审理。昨天,小区业主的7名代理人坐在原告席位上,由于座位有限,另有三名代理人只能坐在旁听席上。市规划委方面有两名代理人出庭应诉。而另外一个小区开发商被法院追加为第三人,也派来代理人参加诉讼。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小区门前这块道路的“争夺战”由来已久,两个小区的业主间也曾发生多次纠纷。此前纳帕溪谷小区门前的道路曾被来历不明的工程车占据,以至于4月中旬,小区内一名突发疾病的老人因救护车只能绕道进入小区,抢救不及时而死亡。
昨天庭审开始后不久,坐在旁听席上的一名业主同时也是代理人的男子,倡议当庭为一个月前逝世的老人默哀。法官制止未果,当即宣布休庭。在对业主们进行批评教育后,庭审继续。庭审中,由于业主们不时突然发声质问,或鼓掌叫好,导致庭审多次中断,法官也不止一次要求业主们注意法庭纪律。
被告答辩
业主无道路专有使用权
针对业主们提出的其多年来一直出资维修和专有使用有争议的道路,市规划委的代理人表示,2002年11月14日,该委给纳帕溪谷开发商核发的项目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中,该争议道路的用地范围属于“项目代征道路”,所以该道路的性质为城市道路,属于市政公共设施,任何人对城市道路都不具有排他使用权。代理人同时提及,当时的规划许可中,该道路宽25米。
重新规划不是重复审批
对于纳帕溪谷小区业主提出争议道路存在重复审批的情况,市规划委的代理人出示的证据显示,2006年11月,昌平区林业局在批复纳帕溪谷小区中心规划道路砍伐树木的请示时提出,纳帕溪谷中路用地范围内涉及林木数量较大,不同意采伐,建议优化设计方案,尽可能不占用林地。
因此,2007年8月市规划委在审查纳帕溪谷小区北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在道路中间规划了30米的公共绿地,并把道路安排在了这片绿地的两侧,分别为12.5米。按照此规划,这条路的总宽度从2002年规划许可证中的25米,调整为55米。
市规划委的代理人强调,争议地块属于开发商代征土地,其性质仍然是公共用地,因此其2010年核发给金科纳帕公司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对争议地块属于对公共用地的重新规划行为,而并非业主们所说的重复审批。昨天,法院并未当庭做出判决。
晨报记者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