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2013年度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的通报》,在全市59个包括区县政府、综合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在内的部门中,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考核成绩列全市第四位。
2013年,天津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加快职能转变,落实简政放权。规范、调整和下放25项审批服务事项,切实提高了行政审批服务效率。二是加强制度创新。制定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局规范性文件33件;改革规范性文件管理方式,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局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到期文件自动清理督办、政策法规在线查询等工作的网络化、规范化管理。三是拓宽监督渠道,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土地征收征用、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市及全国国土资源系统评比中名列前茅。
同时,该局建立健全执法机制,推进文明、高效执法。实行治理违法用地与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出让备案挂钩制度,与各区县政府签订治理违法用地目标责任书,完善了长效机制。创新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全系统480名现职副处级干部和正、副科级干部顺利通过市局统一组织的任前法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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