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府3日下午发布经济适用房新政策,明确限定了各行政区内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区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按照新规定,青岛市物价局将在经适房公开销售前,会同国土资源房管局根据项目所属行政区和区位的不同、各行政区内配建经适房和集中建设经适房收支平衡预算情况,确定每个经适房项目具体的基准价格,这些基准价格都不得超出规定的基准价格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