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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7月7日从中山市住建局获悉,按照市行政审批职能“三集中一分离”改革的要求,为实现“一站式”集中审批,从2014年7月1日起商品房预售许可将转移至市住建局审批服务办公室审批。
即日起,凡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需新增一份《商品房预售现场勘验登记表》并提供现场各幢相关图片。
其中,镇区项目由现场监理单位和工程所在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项目进度,中心城区(东区、石岐区、西区和南区纳入中心城区区域)项目由现场监理单位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确认项目进度。自收到现场勘验申请后,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应根据申报材料和现场勘验结果予以确认。
据了解,市住建局审批部门不再进行现场勘验,审批后由市住建局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事后监督检查。 (记者游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