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于涌做客国土房管在线《政务访谈》
主持人:关于担保的问题,刚才您介绍的已经很全面了,那么接下来再请您介绍一下什么是履约承诺?以及在项目签约入住前,申请家庭承租资格是否需要复核?
于涌:履约承诺是指公租房申请家庭在申请公租房时,承诺履行公租房租赁合同约定,同意在取得《天津市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后和承租公租房期间不将申请家庭成员名下的私产住房或公产住房出售、置换、赠与。当申请家庭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租赁合同义务时,经营单位可依承诺通过法律途径处置该房产。
对于已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已经摇号入围的申请家庭,在签订《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前需要进行承租资格复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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