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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市民高先生向本报反映,其居住的新沙小区楼道内的主干电线于7月9日烧坏,导致众居民家用电器被烧坏。
高先生:家电维修人员认为主线起火导致电压不稳,电器因此被烧。物业公司应当承担居民维修电器的费用。
物业负责人宋先生:主干线起火的主要原因是居民私改电线。“这个小区的楼基本上都是上世纪90年代的老楼,主电线都是铝的。为使用空调、冰箱等大功率家用电器,很多居民私自在铝线的基础上附加了铜线。维修电器的费用,物业不予承担。对于小区线路今后的维护保养问题,应由业主代表牵头,每户均摊费用,由物业进行统一更换和养护。”(记者韩双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