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推动旧楼区提升改造长效管理工作
2014-08-14 09:03
 

  日前,和平区在新兴街道办事处召开旧楼区提升改造长效管理工作现场推动会。市民政局副巡视员赵静,南开大学社区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唐忠新,区委常委、副区长路艳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区民政局负责人从由居民群众选择物业公司,由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物业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争得民心、提高物业费收缴率,街道通过检查评比发放政府补贴经费等环节,对开展“捆绑式”物业管理工作作了动员部署。卫津路社区居委会主任从为什么要开展“捆绑式”物业管理、如何开展“捆绑式”物业管理等方面介绍了社区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各街道办事处和旧楼区物业管理服务单位代表围绕“捆绑式”长效管理作了表态发言。

  赵静和唐忠新分别从社区治理和社会治理的角度,为和平区摸索旧楼区“捆绑式”物业管理服务新模式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路艳青讲话要求,要深刻领会,大胆实践,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以街道、社区、管委会、管理服务单位四方共赢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听证会、物业费收缴、公开招聘、考评监督、补贴后发等科学机制为保障,以各部门通力合作为支撑,积极实践“捆绑式”物业管理服务新模式。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强化监督考核,制定奖惩办法,切实提高旧楼区长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齐抓共管,凝聚合力,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重新赋予的职责,围绕搞好物业管理,特别是社区公共服务,尽职尽责,做好工作,为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区民政局和各街道要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范畴,指导居委会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并把物业管理作为考核评测的重要内容;区房管局及产权单位负责房屋和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工作;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小区内违章搭建、乱摆乱卖、私装地锁等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会前,与会人员到新兴街乐昌里小区,实地观摩了小区的物业管理经验做法。

  区政府办、区旧楼区长效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民政工作副主任、民政科长、物业干部,各社区居委会主任,旧楼区管理服务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稿源: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  编辑: 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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