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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新修订的《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的第一天,市安监部门和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也严格按照新规,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进货品种、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深入检查,从12月1日开始,外环线以内各区县均不设立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之前的长期零售经营许可证一律收回。建议市民除去规定时间以外,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如果发现有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可以拨打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举报电话12350举报。
为了配合新办法的实施,天津市安监部门在烟花爆竹经营审批以及安全监管方面有了新的改革: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措施扩大了街道办事处的执法权。按照有关规定,本市烟花爆竹经营审批和安全监管工作,实行经营者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以及外环线以内地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审核颁发工作。
区县安全监管局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街道办事处进行业务指导,支持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执法工作;外环线以外地区安全监管局负责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工作。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擅自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制品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业内人士预测,羊年春节天津烟花爆竹零售点肯定减少,今年的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审批程序更加严格。零售经营者需要提供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岗位责任制,购销管理制度,存放管理制度,应急预案;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及周边100米范围内主要建筑物的平面示意图;应急救援人员名单和应急救援器材清单等等。安监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如实记录购买、销售和库存产品的数量,并将产品信息录入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切实掌握烟花爆竹产品流向,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流通秩序。各区县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全面排查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