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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住建委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并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今后,北京公租房分配管理中,“大摇号”将成常态,即所有参加配租的家庭先不针对具体项目统一摇号排序,后期当某公租房项目具备入住条件后,再分别组织配租家庭针对该项目的意向登记,有意向登记该项目的家庭直接按照此前摇出的顺序号依次选房签约和办理入住。这一做法将使得本市公租房分配进度加快,分配方式更加完善和灵活,保障房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配租时间提前6个月启动配租
根据《通知》,公租房产权单位应当在房屋具备入住条件6个月前编制配租和运营管理方案,经住房保障部门批准后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或区县政府网站发布配租公告。
与此前规定相比,《通知》将本市公租房分配工作启动时间由房屋具备入住条件前的60天提前到6个月,确保各项分配工作在房屋具备入住条件前保质保量完成,避免房源因此出现短期“空当”。
配租方式大摇号将成分配常态
今年7月31日,房山金地朗悦、丰台小屯馨城、门头沟铅丝厂、大兴高米店、朝阳常营三期、朝阳双桥京桥1号地、双合家园7个公租房项目面向城六区和3个房源所在区县配租。不同于此前保障房分配惯常采用的分项目组织摇号的做法,此次分配采取集中打包预计年内竣工的7个项目7531套房源,进行集中公告摇号,分批选房入住的“大摇号”方式。
这一做法与《通知》中关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每年组织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并根据公租房配租方案,组织意向登记、监督产权单位顺序选房”的规定精神基本一致。据此,类似今年房山金地朗悦等7个公租房项目的“大摇号”分配方式,可能成为今后保障房分配的常态。
摇号余房保障家庭“先到先得”
根据《通知》规定,公开摇号配租剩余的房源,经批准后产权单位可在市住建委网站面向全市发布配租公告,符合条件的保障房备案家庭可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备案通知单直接向产权单位申请承租,并按照政策享受租金补贴。
此类家庭配租按照产权单位收到备案家庭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实行“先到先得”。这样,今后摇号配租剩余的公租房房源,配租范围将进一步拓宽,配租程序进一步简化,有利于扩大房源统筹分配范围,及时消化摇号剩余的少量尾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