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西(挂)2015-080号地块出让公告
2015-07-31 09:00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南西(挂)2015-08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南开区西营门外大街北侧,其四至为:东至津畔明轩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南至西营门外大街,西至幸福北里,北至津畔明轩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

  该地块界内有部分树木,界外处理范围有变电箱,其余地上物已拆除。地块范围内(含界外处理范围)涉及树木及变电箱由土地受让人根据土地使用的需要与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并承担有关费用。

  该地块出让范围内如另有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6418.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建筑面积不大于16000平方米(含商业服务网点不大于1500平方米,养老院不小于4200平方米),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限高70米。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医卫慈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商服40年、医卫慈善50年。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12000万元(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其他要求:

  1.开发单位负责界外处理范围南侧绿化带及西侧绿地的建设。西侧绿地参与建设用地内绿地指标平衡,平均绿地率应达到40%,与建设地块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2.该项目规划平面布局、空间形态、建筑高度等参考《南开区慧翔职专地块规划布局策划方案》。如确需对局部进行调整的,不得影响总体规划布局及空间形态,并且以规划部门最终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为准。

  3.其它规划设计要求详见该地块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4.根据南开区政府要求,因该地块新建住宅对津畔明轩公租房产生日照遮挡,南开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进行补偿,在土地成交时,竞得人须与南开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关于遮挡津畔明轩的补偿协议,协议金额620万元。为尽快完善周边居民生活配套设施,土地受让人先期实施建设2600平方米菜市场,并无偿移交给相关配套部门。

  5.该地块应自《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

  6.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按《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29号)执行。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南开区的,须按照规定在南开区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在《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内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手续。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70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15年8月18日16:3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17: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8月10日,自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自2015年8月11日至2015年8月20日15:00,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该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60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杨春慧律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2015年7月22日

稿源: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 编辑: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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