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占中详细讲解突发性自然灾害的特点及危害
2015-08-10 15:16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地矿处副处长孙占中做客北方网

  主持人:最近南方多个省份出现持续性强降雨,并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市现在已经进入主汛期,近期降雨量逐渐增多。我们今天请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地矿处的孙占中副处长,就我市在突发地质灾害防范方面的知识,进行专题采访介绍,让广大观众朋友认识、了解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一些基本情况,同时普及一些基本的应急避险常识。

  主持人:首先请你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突发地质灾害。

  孙占中:突发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因素(降雨、地震等)或人为活动(修路、建房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主要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这些地质灾害多与汛期强降雨有关。另外大家都知道2008年汶川大地震,震区由于强烈地震影响,也会形成次生的崩塌、滑坡等灾害。

  崩塌:指岩土体以垂直向下移动方式为主,它的特点是从高处快速下落,前兆不明显,突然性强。简单说就是高山上的岩石,由于风化、碎裂,受震动或降雨等影响,快速由高处坠落下来。比如说山区道路两侧的山体上松动的岩石突然从高处落到路面上,就是一种崩塌现象。

  滑坡:是指山上的岩土体沿着一个软弱面以水平向前移动方式向下移动的地质现象。在山区俗称“跨山、山剥皮、土溜、起水鼓”等。滑坡主要和连续降雨或强降雨有关。由于岩土体含水量饱和,自重加大,就有可能发生滑坡。今年5月20日,因连续降雨贵阳市云岩区发生一起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造成1栋9层居民楼2个单元部分垮塌,造成16人遇难。

  泥石流:是在山区沟谷中,由于暴雨、冰雪融水或库塘溃坝等洪水引发,形成的一种夹带大量泥砂、石块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它和山洪不一样,山洪主要是水,泥石流是水、石、土的混合流体)。大家可能还记得,2010年8月8日,甘肃舟曲县突降强降雨,发生的特大型山洪泥石流灾害,泥石流发生地距县城数公里,是由于上游突降暴雨所致,其突发性,能量大,速度快,这次泥石流造成1000多人死亡和失踪,造成的危害极大。

  地面塌陷:指地表岩石、土体在重力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地质现象。主要发生在南方岩溶地区、大面积的地下采矿区。天津基本不存在这种类型的灾害。

  说一组数据:今年1-6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5238起,死亡109人,直接经济损失7.3亿元。其中6月份发生4435起,死亡36人。说明随着降雨的不断增多,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响应增加,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迅速增加。

稿源:北方网 编辑:冯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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