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下调住房保障补贴申请准入线
2016-03-18 11:11
 

  自3月1日起,天津市下调住房保障“三种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收入准入线,幅度约8%。

  据介绍,截至“十二五”末,天津市累计新建保障性住房74万套,向12.5万户家庭提供了租房补贴,建立了以“发放三种补贴、建设三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为核心的“租、售、补”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对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了分层保障。

  2016年,该市计划基本建成保障房5万套,新增发放租房补贴0.5万户。为保证租房补贴收入准入线与该市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保持联动,自3月1日起该市调整了相关政策:将市内六区重残或双残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的收入准入条件,调整为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050元(含);将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收入准入条件,调整为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490元(含);将市内六区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等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称号家庭,以及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和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收入准入条件,均调整为家庭上年收入低于5万元(含);将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收入准入条件,调整为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850元(含)。

稿源: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 编辑: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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