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1月天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启动后,经过平稳开局今年已向纵深开展。《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修改完善后提请市人大审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规范》等配套文件正在修订。且通过开展试点工作,今年不动产登记预约系统已在全市范围内启用。
天津市建立了不动产登记办件预约机制。通过建立不动产登记预约系统,设立专门预约登记窗口,实现定时定点办理登记手续,为企业群众合理安排时间提供便利。同时,针对国有企业改制中遇到的房地登记疑难问题,天津市通过现场服务,答疑解惑,并开辟“绿色通道”。
此外,天津市做好房地登记档案检查工作。不断完善登记机构之间自查、互查与市局抽查相结合的制度,坚持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通报制度和登记案件定期点评制度,加强对各房地产登记机构登记档案自检制度及检查记录的检查指导力度,加大不合格登记档案的整改力度,确保登记安全。
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深入,涉及与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的业务衔接、政策统一、系统建设、数据处理、档案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天津市积极运用协调应急机制,做好沟通协调。对于无法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及时提交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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