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及百姓 滨海新区“两种补贴”收入门槛下调
2016-04-29 08:24
 

  日前,记者从天津滨海新区了解到,滨海新区“两种补贴”门槛已全面降低,更多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将得到妥善解决。

  据介绍,“两种补贴”分别指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其中,廉租补贴收入条件由上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280元(含)调整为1490元(含);经租补贴收入条件由上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640元(含)调整为2850元(含)。据统计,新区成立以来,享受到“两种补贴”的总户数为5261户,目前正在享受补贴的共有2144户。

  多年来,新区逐步完善并创新住房保障方式,做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供给、高端有市场”,向不同收入人群提供不同性质的住房。新区采取发放“两种补贴”,建设两种保障性住房、两种政策性住房的方式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行保障,目前,新区保障性住房的供给能力已实现“应保尽保”。

  发放“两种补贴”即发放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除满足政府规定的收入条件外,同时满足人均居住面积在9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也可享受政府的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两种保障性住房指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对家庭人均年收入3万元以下,人均居住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本市户籍家庭,政府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相当于市场价格的70%。而对于家庭人均年收入3万元以下,住房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本市户籍家庭,政府提供限价商品住房。

  对于外来人口,新区提供蓝白领公寓和订单式限价商品住房这两种政策性住房。凡在滨海新区工作,缴纳社会保险,滨海新区范围内无住房的家庭(所在企业须在滨海新区注册),不限户籍不限收入均可申请购买,但每个家庭只可购买一套。

稿源: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 编辑: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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