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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年初,我与原房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一年并一次性支付了全部租金。同年5月份,原房主告知此房屋卖给了新房主李某,并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同年9月份,新房主告知我他现在是房主,要求在一个月内将该房屋腾空。此时,房屋租期还差三个月到期,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否拒绝腾房?
读者:王女士
律师解答:
您可以拒绝腾房。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据此,您与原房主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针对新房主的腾房要求,您可以拒绝。
天津国鹏律师事务所 李宁王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