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院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实现数据共享
2016-09-09 08:35
 

  惩治“老赖”再出新举措。昨日从市高院获悉,市高院日前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建设“点对点”网络执行查询机制,将实现数据共享。今后,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将被法院冻结、扣划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受限。

  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可以说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然而,却有人公然挑战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对判决书置之不理。这些被称为“老赖”的人,并非没有履行法院判决的能力,有的隐匿、转移财产,有的将财产过户到亲友名下,而自己却乘飞机出行、住高档酒店。面对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老赖”,近年来,本市不断出台打压举措,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涉及出行、住宿、买车、买房、旅游度假、子女读书等方方面面;网络司法拍卖,以更快速、便捷地将被执行人财产处置变现。此次,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建设“点对点”网络执行查询机制,无疑是给“老赖”再上一道“紧箍咒”。

  据介绍,根据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法院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包括执行法院、执行案号、被执行人姓名、被执行人身份号码等信息的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法院提供法定职权范围内的、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的有关信息。依照国家政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法院有权冻结、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成为继市市场监管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局之后,第4家与法院执行“点对点”查控系统合作的行政机关。

稿源: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 编辑: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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