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帮]未办过户 夫妻间赠房协议能否撤销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日报房志勇 编辑:冯丹丹 2016-12-14 08:47:00

内容提要:读者邢先生咨询:我婚后与妻子签订协议,约定将我个人名下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赠予对方,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因妻子提出离婚,我向妻子提出撤销上述协议书,但对方不予认可。如果起诉,我撤销赠予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读者邢先生咨询:我婚后与妻子签订协议,约定将我个人名下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赠予对方,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因妻子提出离婚,我向妻子提出撤销上述协议书,但对方不予认可。如果起诉,我撤销赠予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张向龙律师认为,《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予另一方,赠予方在赠予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予,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除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予合同之外,赠予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都可以撤销赠予。结合本案,邢先生曾与妻子签订《协议书》,将邢先生单独所有的房屋赠予妻子,因当时双方并未离婚,故邢先生这一行为实质属婚内赠予性质。邢先生作为赠予人在房产变更登记前可以撤销赠予。后邢先生向妻子作出了撤销《协议书》的行为,且涉案房产也未发生权属变更,故邢先生要求确认其撤销《协议书》之行为有效的诉讼请求合理有据,应予支持。

下载前沿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我来说两句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