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连缴一年以上可向银行办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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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晚报刘英潮 编辑:冯丹丹 2017-01-28 08:58:41

内容提要:按期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又有利好消息出台。在本市连续缴存公积金1年以上的在职员工,结合借款人公积金缴存金额、缴存比例等相关情况,可以获得商业银行提供的最高30万元、期限为1年的信用贷款。符合条件的人们可以用贷款购买除买房以外的很多大额消费品。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获悉,按期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又有利好消息出台。在本市连续缴存公积金1年以上的在职员工,结合借款人公积金缴存金额、缴存比例等相关情况,可以获得商业银行提供的最高30万元、期限为1年的信用贷款。符合条件的人们可以用贷款购买除买房以外的很多大额消费品。

  由总部设在天津的渤海银行与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推出的信贷模式为全市首创。据介绍,市民可以到银行申请信用贷款产品,工作人员基于市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状况进行分析评估,系统自动完成客户信用评价,2分钟内系统就可以完成审批,个人消费贷款资金可以即时到账。获得贷款的市民的还款方式比较灵活,可以随借随还、按日计息。

  此外,贷款申请、审批、放款可以全程在银行网上系统自助操作,手续便捷。业内人士指出,消费金融对推动本市居民消费需求增长、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越来越多商业银行和公积金管理部门会携手为市民带来更多的优质信贷服务。(北方网编辑冯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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