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开始公积金贷款预约号 60天内务必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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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快报许佳 编辑:孙贺南 2017-03-16 09:07:49

内容提要:去年12月中旬,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始实行网上预约服务……3个月过去了,昨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将于本月20日开始受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预约号。

  天津北方网讯:去年12月中旬,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始实行网上预约服务……3个月过去了,昨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将于本月20日开始受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预约号。

  定期公布受理预约号范围

  从2016年12月16日起,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先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zfgjj.cn)注册,通过实名预约获取预约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预约号的顺序,根据实际业务办理情况,定期公布可以受理贷款的预约号范围及日期。2016年12月16日之前,贷款银行已受理的贷款不需要预约,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日期的先后顺序放款,全部放款完毕预计需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定期在网站公布放款进度。

  自2017年3月20日起,本市各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开始受理通过公积金中心官网预约的公积金贷款。可办理贷款手续的预约号范围及办理期限,可登录公积金中心官网www.zfgjj.cn贷款预约栏目查看。下一步,公积金中心将按照预约号的顺序,定期公布可以受理的预约号范围及办理期限,预约号办理期限为中心公布的开始受理日起60天内,具体问题可咨询12329。可以受理贷款的预约号范围及办理期限,以公积金中心官网为准。

  60天内务必申请贷款

  此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提醒,在进行贷款预约操作前,要先到贷款银行确认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预约时间为每天9时至16时3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特殊情况营业及停业时间以公积金中心发布公告为准;贷款预约应由借款人本人实名制申请,申请成功后不能转让预约资格。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贷款的,应由作为借款人的一方进行预约,配偶不需要重复预约。

  市民在预约后要及时关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可以受理贷款的预约号范围及日期,务必在受理日期起60日内到贷款银行申请贷款,未在该期限内申请的,预约号作废,累计两次预约申请后未办理贷款的,一年内将不能再进行贷款预约和申请贷款。(北方网编辑孙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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