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公积金业务网上都能办 需事先签订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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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快报许佳 编辑:孙贺南 2017-04-20 09:10:18

内容提要:近期,随着“互联网+”业务的不断拓展,市民足不出户,就能办理不少公积金业务。然而,有些市民对于“哪些业务能在网上办”还不了解,昨日,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对可以通过互联网办理的公积金业务进行了介绍。

  天津北方网讯:近期,随着“互联网+”业务的不断拓展,市民足不出户,就能办理不少公积金业务。然而,有些市民对于“哪些业务能在网上办”还不了解,昨日,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对可以通过互联网办理的公积金业务进行了介绍。

  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公积金(组合)贷款还贷提取业务”“外省市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业务”“本市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业务” “公积金(组合)贷款余额还贷业务”“公积金(组合)贷款提前还款业务”等均可通过互联网办理。不过,需要提醒市民的是,办理这些业务都要先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电子公积金服务协议。

  如果尚未签约,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签约:一是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和本人正在使用的手机前往公积金管理部柜台办理签约业务;二是已开通合作银行个人网银,并持有网银盾的职工,可登录公积金中心个人网厅,进入电子签约模块,根据页面提示使用网银盾完成签约业务。网上签约的具体上线时间和支持的合作银行以网站、微信、APP、微博发布的公告为准。

  “职工只需‘柜面签约验证身份→登录渠道线上注册→选择业务自助办理’三步,即可通过互联网在住房公积金官网、手机APP、微信平台办理上述业务。”该负责人介绍,互联网渠道办理提取类业务的单笔(日)最高限额为10万元,还贷类业务单笔最低还款额为1000元,且不能结清贷款。如需办理的业务额度不满足要求,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另外,单位缴存公积金、职工在本市换工作公积金账户转移、职工查询公积金账户明细、贷款办理进度、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还款计划还款凭证打印等业务也均可以通过公积金网上互联网渠道办理,无需往返柜台。(北方网编辑孙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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