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整治12类房地产违法广告 不得“蹭”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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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晚报雷风雨 编辑:孟建 2017-04-21 08:26:28

内容提要: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根据刚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即日起,本市重点整治12类房地产违法广告,今后房产广告语不得“蹭”学区。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根据刚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即日起,本市重点整治12类房地产违法广告,今后房产广告语不得“蹭”学区。

  据介绍,本市重点整治的12类房地产违法广告主要包括: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没有取得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销售许可证证明;面积未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有悖社会良好风尚;涉及贷款服务的,没有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等。此外,还有其他5类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房地产广告。(北方网编辑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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