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为完善老旧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推动城市更新,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于6月21日出台了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方便老百姓民生改善需求。
为完善老旧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推动城市更新,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于6月21日出台了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方便老百姓民生改善需求。根据该办法,初始取得房地产权证满10年及以上、4层及以上未设电梯的老旧住宅,经本单元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向所在地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增设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