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河西公租房的家庭具备条件以及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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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 编辑:冯丹丹 2018-02-13 08:52:26

内容提要:河西区委回复: 一、申请家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申请人家庭具有河西区非农业户籍(含在本市落户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刘贺元”留言:河西区公租房怎么申办?需要什么手续,什么材料?

  河西区委回复: 一、申请家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申请人家庭具有河西区非农业户籍(含在本市落户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

  2、家庭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

  4、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申请家庭人口按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认定,申请人同户籍父母也可作为家庭人口认定(申请家庭人口以2010年12月31日之前户口簿记载为准)。

  5、离婚人员须在离婚满1年以上(以判决书或调解书日期为准)。

  二、符合公共租赁房条件的申请人须携带以下要件到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户籍地及现居住地住房情况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若房屋已买卖或置换,须提供卖房协议或置换单;若房屋已拆迁,须提供拆迁协议或拆迁单位提供的拆迁证明。

  4、现居住地地址须提供房主身份证及房本(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要件:

  a、离婚人员须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b、低保家庭须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c、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合计500元以上的,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3万元以上的,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d、若申请人和配偶不在同一户籍,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特殊情况,按受理部门要求出具的相关证明。

  注:如户口簿与房本上房屋间号不一致的须到派出所/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开具地址间号一致证明;房屋承租人或产权人已去世的,须先过户变更房屋所有人后方可办理住房保障政策;单位产房本已过有效期的要求更换新房本或单位出具延期证明;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上所涉及的相关地址须提供房产证明;丧偶人员须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津云”新闻记者 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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