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帮]同居关系可以分“老公”公积金吗?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 编辑:孙贺南 2018-06-11 09:27:03

内容提要:王女士来电咨询:我与老公从毕业后就在一起生活。去年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我们举办了婚礼,但是至今还没来得及领结婚证。这几天,我们发生了很大的矛盾,可能要“离婚”了。请问律师,他工作以来的公积金我有权请求法院分割吗?

王女士来电咨询:我与老公从毕业后就在一起生活。去年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我们举办了婚礼,但是至今还没来得及领结婚证。这几天,我们发生了很大的矛盾,可能要“离婚”了。请问律师,他工作以来的公积金我有权请求法院分割吗?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田伟律师、杨丽实习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公积金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依法分割,但是离婚的前提必须是已经登记结婚。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才能确立婚姻关系。也就是说我国现在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你与老公之间未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属于并未结婚,而是同居关系。您现在所说的“离婚”在法律上被称为“解除同居关系”,该行为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所以,你老公的公积金系其个人财产,你要求分割其公积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律师表示,目前我国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在法律上,事实婚姻只会被认定为同居关系,只有真正领到结婚证才能受《婚姻法》保护。如果认为事实婚姻与法律上的婚姻效力相同,是大错特错的。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我来说两句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