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之窗:办理继承业务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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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 编辑:冯丹丹 2018-06-29 09:50:20

内容提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若您需要办理继承业务,您需携带以下申请材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若您需要办理继承业务,您需携带以下申请材料:

  1、天津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3、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书

  4、地税局开具的免税单

  5、被继承人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办理继承业务,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需缴纳以下费用:

  1、居住:80元登记费、5元印花税;

  2、非居住:550元登记费、5元印花税。

  温馨提示:松鹤园小区更名有年龄限制,男55岁,女50岁,需要到松鹤园服务中心开入住证明。

  本栏目由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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