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先生咨询:我购买亲戚的一套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是由他妻子代签的。我一次性付全款50万元,房屋尚未过户,我也没入住。后来亲戚去世了,我要求他的妻子和孩子配合过户,但是她们说已经商定将房屋由孩子继承。我该怎么办?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安刚律师解答:关于您与亲戚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鉴于房屋是登记在您亲戚名下,且是亲戚的妻子代签。如果您亲戚本人事后追认该出售行为,买卖合同就肯定有效。如果您亲戚本人不知情、不同意,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时合同依然有效。
您可以选择两种救济途径。其一是如果您亲戚的妻子和女儿是仅有的继承人,那么起诉二人为共同被告,要求她们配合您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其二是您可以起诉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付房款和赔偿损失。诉讼期间可以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单位对房屋上涨部分进行司法鉴定,您可以主张该损失。无论何种诉讼思路,律师都建议您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对这套房屋采取保全措施,以便法律生效文书能顺利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