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服务不满意怎么办?投诉电话在这里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董立景 编辑:孟建 2018-08-17 08:52:58

内容提要: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目前,天津市物业管理部门畅通多种渠道受理居民投诉,不断规范物业管理市场主体行为,同时公布市、区两级物业管理部门咨询投诉电话。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目前,天津市物业管理部门畅通多种渠道受理居民投诉,不断规范物业管理市场主体行为,同时公布市、区两级物业管理部门咨询投诉电话。

  据了解,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当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之间因物业管理发生争议的,可以有三种解决方式:即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可以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所在小区出现违反《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遇有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等有关问题也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多年来,市、区两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受理业主的咨询、投诉工作,明确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及时受理,妥善处置,依法依规调解处理矛盾纠纷,认真解答有关政策法规问题。

  据了解,除畅通来人、来电、来信受理渠道外,天津还设有处室信箱、局长信箱等咨询投诉渠道。此外,为落实属地社区物业管理责任,根据《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规定,本市实行街镇、社区两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同时,还建立了区、街道(乡镇)、社区三级人民调解机制,受理和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和物业服务纠纷。为方便广大业主的咨询、投诉,现将市、区两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咨询、投诉电话再次向社会进行公布。(津云新闻记者董立景)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我来说两句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