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信息全国联网 下一步征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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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 作者: 编辑:孟建 2018-08-28 08:49:00

内容提要:6月中旬,自然资源部称,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我国不动产登记体系进入到全面运行阶段。

  从实现联网到数据详实是个漫长过程

  “目前苦于不动产登记数据还不甚详实,数据补充和整合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明年情况会好很多。”万波分析认为,不动产包含的内容和条线很多,从2014年开始立项的“国土资源云”只用4年时间是无论如何做不到“大而全”的。

  从2014年开始,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的过程难言轻松。据了解,单就我国目前的住宅类不动产而言,就有军产、公产(政府持有的房屋)以及私产等多种类型,需要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

  思源地产市场发展部副总经理、首席分析师郭毅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有些住宅暂时没有房产证,就需要补证;有的产权所属并不清晰,就需要重新厘清;有的只有纸质版房产证,就需要将其电子化后才能录入系统。这些工作从技术上讲没有难度,但耗费的周期非常长,工作量也很大。”

  这一说法在搭建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的实际工作中得到了验证。“目前基础数据的获取是个大问题,也就是将统计主体信息化。”万波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以县一级平台为例,基础数据的电子化障碍主要有两个:一是基础资料缺失,必须进行补录,“特别是一些不动产的测绘数据还没有,这部分还要去勘测”;二是纸质档案的电子化,“县一级很多房产证并没有电子化备案,这部分房产证需要进行电子扫描,一份一份地录入系统,很繁杂。”

  而为县一级平台提供不动产数据整合等技术支持现在成了县一级政府对外采购服务中的“香饽饽”。《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此前登录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发现,搜索含“不动产”字样的政府对外招标项目,在时间为“近一周”的情况下有超过70条结果,若搜索条件为“近一月”,则结果超过280条。

  万波向记者介绍说:“尤其是县一级平台,目前都在加大力度展开不动产数据整合等基础工作,以保障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而有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据他了解,目前大量县市都在做统计主体信息化的工作,补充历史档案以及纸质档案电子化的工作都在紧张进行中。

  据了解,除了基础数据的缺失,一些地方在搭建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时也曾遇到类似“信息壁垒”的问题。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他就曾遇到地方房管局不太配合不动产信息登记中心搭建的问题,“房管局手中握有有关不动产交易的信息,大量的信息积累在原本由房管局搭建的网络系统中,这部分数据一旦分享给其他网络,那么这部分业务的人员势必萎缩,这就触动了既得利益。”

  他认为,这种“信息壁垒”是由“利益壁垒”造成的,比较“聪明”的做法是从国土资源部门抽调一部分人,再从房管局抽调另一部分人共同组建不动产登记信息中心,“房管局一半人马直接划拨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这样阻力就会小很多。如果将不动产登记信息中心直接设置在国土资源部门旗下,房管局就不太听使唤。”

  自然资源部于2018年全国两会后正式组建,万波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这一改革将此前分属于发改委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分属于住建部的城乡规划以及分属于原国土资源部的土地规划等职能统一交由自然资源部行使,为“国土资源云”的构建提供了机制协调上的支持。“根据我们的经验,此前分属于国土资源行政序列的部门对空间类的数据掌握得比较多,有很详尽的土地坐标数据,而房管局行政序列的单位则对房屋数据比较在行,问题是无法将房屋数据安放到相应的地块上去。经过一系列整合工作之后,各自的特长可以相得益彰,有利于加快工作的开展。”

  除了在基础数据获取方面面临问题,数据是否详实面临的另一个现实问题便是“不变不换”,即只要不动产的产权没有变更,就不强制换成不动产权证书。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完成这部分“隐形”的不动产统计,依然需要几年时间。

  不动产登记信息人人可查吗?

  “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后的查询工作也是舆论关注的焦点。是不是每位公民只要上网就可以查询任何一处不动产的产权归属以及交易信息?

  针对外界普遍关心的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功能,中国社会科学院长城学者孙宪忠曾指出,从法理上讲,让不动产信息充分公开、让大家都能够查询是有缺陷的。“为了保护交易主体的合法利益和秩序,需要建立一个风险防范机制。只有涉及到当事人双方的交易,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才有权利去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

  “从国外的一些经验看,不动产信息系统开放程度比较高,房子的户主是谁、位置在哪里、面积和建筑形态是怎样的,都可以查询到。”中国土地学会前秘书长黄小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2014年时,原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曾表示,到2017年底前,可“全面实现信息共享并依法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其实,2015年3月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经规定了谁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具体为: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如何保证信息安全是外界关注的另一个问题。值得注意的是,不动产登记平台的另一个特点是构架在私有云,而非公有云上。所谓私有云是指为一个客户单独使用而构建,因而提供对数据、安全性和服务质量的最有效控制,相较而言公有云则是第三方提供商为用户提供的能够使用的云,一般可通过互联网使用,其核心属性是共享资源服务。

  “‘国土资源云’构建在自然资源部内部的系统中,不是一般人都能进得去的,可以将其理解为一张规模很大的局域网。”万波告诉记者,在构架该云服务的过程中,中地数码的工作人员只能“搭架子”,而不能看到“架子上放了什么货”,“技术人员是没有这个权限的。主体要求是在保证开放性的同时也要保证私密性,也就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保护个人信息不对外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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