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其中《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和《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房屋不得办理暂停供热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刘先生”留言:我家新房还没有入住,10月30日下班后想起没办供暖报停手续,立即到新华里供热站可是已经关门了,没办成。8日上班后到供热站工作人员称不能办了。
北辰区政府回复: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其中《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和《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房屋不得办理暂停供热。(津云新闻记者 赵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