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要符合哪些条件?北辰区政府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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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 编辑:冯丹丹 2018-12-18 09:35:32

内容提要:《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崔存凯”留言:公租房怎么申请,都需要什么手续,我是北辰区双口镇双河村的一名村民,到现在也没有拆迁的消息,我家里也没有钱,结婚需要买楼房家里也没有钱,我想申请政府的公租房,请政府解决问题。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崔存凯”留言:公租房怎么申请,都需要什么手续,我是北辰区双口镇双河村的一名村民,到现在也没有拆迁的消息,我家里也没有钱,结婚需要买楼房家里也没有钱,我想申请政府的公租房,请政府解决问题。

  北辰区政府回复:接信后,区房管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责成住保中心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公租房申请条件答复如下: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北辰区)非农业户籍;2、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3、人均财产11万元(含)以下(包括机动车、非居住底商、工商注册及其他财产);4、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 5、离婚人员须在离婚1年以上(以离婚证、判决书或调解书日期为准),方可申请。

  二、公租房申请要件:

  1、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未婚子女与父亲或母亲不在同户籍的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备注:有再婚情况的,需要提供历次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原件及复印件)

  (1)已婚的,户口簿显示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离异的,户口簿显示离婚,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原件及复印件;(3)丧偶的,户口簿显示丧偶;(4)未婚的,户口簿显示未婚。

  4、家庭住房有关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户籍地及家庭成员名下房屋权属证明。户口簿记载迁入时间在5年以内的,还需提供迁出地房屋权属证明。离婚人员住房以法院判决或者离婚协议及履行结果为依据认定。

  备注:房屋权属证明包括有效的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宅基地(建房)使用证、房屋拆迁的提供征收(拆迁)安置协议及证明、房屋买卖的是私产房须提供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加盖“不动产档案证明专用章”的买卖协议、房屋买卖的是公产房提供经营单位加盖公章的置换单或置换协议。

  我区住保中心地址:天津北辰区果园北道1号一楼大厅,联系电话:26393731,如您有其他问题可以致电我局或携带相关材料到我局一楼大厅进行现咨询。(津云新闻记者 周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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