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李世亮”留言:请问一下武清区有没有廉租房、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在哪里办理?
武清区政府回复:
(一)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口);
2、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75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 “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5万元(含)或上年人均收入低于2000元;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5万元(含)以下;
5、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房的家庭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
(二)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补贴标准:
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40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每平米使用面积37元,武清、宝坻区和静海、宁河、蓟县每月每平米使用面积31元。武清区享受廉租房租房补贴家庭每月最低领取补贴为465元。
(三)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口);
2、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3300元(含);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5万元(含)以下;
5、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房的家庭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
(四)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补贴标准:
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1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每平米使用面积19元,武清、宝坻区和静海、宁河、蓟县每月每平米使用面积17元。武清区享受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家庭每月最低领取补贴为255元。(津云新闻记者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