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2018年6月,我与刘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两年,承租人刘某经我同意后可以转租。2019年1月,刘某经我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了陈某,陈某租赁期间造成房屋多处损坏,现就房屋损坏事宜我是否可以直接向刘某主张赔偿责任?
2018年6月,我与刘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两年,承租人刘某经我同意后可以转租。2019年1月,刘某经我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了陈某,陈某租赁期间造成房屋多处损坏,现就房屋损坏事宜我是否可以直接向刘某主张赔偿责任?
读者: 王女士
律师解答:
《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结合您的描述,刘某经您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陈某,陈某在租赁期间造成了租赁房屋的损坏,依据法律规定,您有权向承租人刘某主张赔偿责任。
国鹏律师事务所 李 宁 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