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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冯丹丹 2021-02-24 08:43:00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崔**”留言:天津本地人,一直在外地工作,想回天津找工作,想咨询下,公积金是否可以转移至天津?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条件?如果不可以,又怎么操作?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将外省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迁移至我市的,转入前应在我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半年以上,且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职工可到任一管理部柜台办理异地转入补缴手续,将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补缴至职工本人在我市开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账户。(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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