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准备好这5份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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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静海区政府 编辑:冯丹丹 2021-02-25 08:48:00

内容提要:根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规范》的规定,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时需要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购房交款凭证;3.平面图及宗地图;4.申请人身份证明;5.不动产登记证明。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刘*”留言:我是静海区团泊新城瑞城东苑小区高层的业主,高层业主的房本问题需要等几年才能有个结果?

  静海区政府回复:瑞城东苑高层尚未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暂不具备为业主登记发证的条件。相关情况正在抓紧论证研判中。待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完成后,请您持相关登记要件前来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规范》的规定,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时需要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购房交款凭证;3.平面图及宗地图;4.申请人身份证明;5.不动产登记证明。(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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