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贷款买房 如何给妻子办理共有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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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编辑:冯丹丹 2023-03-08 08:23:00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张**”留言:婚后贷款买房,不动产权证上只有我的名字,因为孩子上学以及积分落户问题,需要给妻子办理共有产权证,该如何办理?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回复:

  一、依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规范9.2.3 ,配偶之间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配偶之间变更房地登记权利人的,提交婚姻关系证明文件,配偶之间变更房地登记权利人的协议;

  5.按本规范1.4.1第二款第2项规定提交地籍测绘成果或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属于房屋改建,房屋分割或者合并等涉及房屋状况变动的,还应该提交房屋测绘成果;

  6.有抵押权、地役权、异议登记或被查封的,按照本规范4.2.4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抵押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可不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

  4.抵押权变更的材料,包括:

  (1)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2)抵押范围、担保范围、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更的,提交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相关变更内容的协议;

  5.因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更等,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6.有地役权、异议登记或被查封的,按照本规范4.2.4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您可持相关要件到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变更登记,我们将积极配合。 (津云新闻记者 张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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