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依据《天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相关规定,“购房人应当凭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通知书,通过商业银行网点柜台、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POS机、网银转账等方式将房价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相关监管账户信息公示在对应的销售许可证上。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李**”留言:最近打算买房,售楼处告知只能刷卡到房管局资金监管账户,不能转账到监管账户,是真的吗?如果只能刷卡,怎么判定首付款会刷进房管局资金监管账户,而不是开发商的其他账户?
滨海新区政府回复:依据《天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2021)相关规定,“购房人应当凭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通知书,通过商业银行网点柜台、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POS机、网银转账等方式将房价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相关监管账户信息公示在对应的销售许可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