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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建设部对四川、甘肃、安徽、广东、浙江、新疆、湖北、河南、福建、山东、辽宁、山西等地的建筑市场进行了检查,共查出违法违规项目109个,占全部被检查项目的64.5%。
建设部副部长郑一军在今天举行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第二次电视电话会议上说,分别于5月中旬和6月下旬组织的这两次检查,是对在建的大中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县及县以下的学校等公共建筑工程的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建设单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执行招标投标制度和施工许可制度的情况,从对169项工程检查的情况看,存在着不少问题,有些问题是相当严重的。
在检查中,共查出10项工程的建设单位规避招标,将工程直接发包给施工单位承建;39项必须依法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单位没有实行公开招标;3项工程的建设单位“明招暗定”,搞虚假招标。
检查中发现,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有45项,还有不少工程是先开工、后补办施工许可证。
一些勘察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承担任务,一些施工企业转包工程。
在检查中发现,有的招标单位将不合理的条件强加给投标人,并作为评标的标准之一,严重侵害了投标人的利益;有的招标文件没有规定明确的评标标准,专家评标时随意性很大;有的招标文件违反了《招标投标法》中有关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20日”的规定,致使有些投标人因没有足够的投标文件编制时间而失去了中标机会;一些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很不规范。
另外,一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县及县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对不具备条件的工程违法发放施工许可证,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问题没有依法严肃处罚;政府招投标监管机构对招标投标活动干预过多,政企(事)不分的问题仍未解决;一些地方政府制定的文件与《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相抵触。(张晓松 孙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