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区免收5至10年的物业管理费”,开发商们要小心了,再做这样的广告很可能受到政府权威部门的制止。
建设部总经济师兼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称:目前一些开发商盲目许诺减免物业管理费,以此吸引消费者购房,但由于开发商对于买房者入住后的物业管理根本不提供经费保障,最终吃亏的还是消费者自身,此类投诉正日益增加。针对这种情况建设部有关部门
正在研究对策,准备在全国范围内禁止这种以免收物业管理费用为幌子的促销手段。(程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