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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津市物业办了解到,为配合国家建设部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业,全面掌握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状况,做好行业管理的基础工作,为政府制定政策法规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本市将从9月中旬开始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调查。
本次调查为一次性调查。调查范围为所有从事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包括兼营物业管理业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企业、房管所(处)转制的物业管理企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部门转制的物业管理企业等。
调查内容包括企业的管理规模、企业经营情况、项目分包工程合同金额、代管维修基金情况、项目分包工程合同金额、代管维修基金情况、业主委员会数量等。(吕新 孙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