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和欧洲的百姓谈起住房,不论是有房的还是没房的都会为此大皱眉头。各国政府对建房控制很严,其控制手段之一是税收。欧洲的房产税是双向征收的,也就是“复式”计征。出售或出租的人要一次性交税,购房和承租的住户也要每年按年交税;房产多的富裕人家将房子空着不住,税收更高,每年按估价出租金的两倍征收。所以,在欧洲常出现这样的现象:富人宁可把多余的房产无偿地捐献给政府,以免遭无穷的税收盘剥;收入低的无产阶层和一些收入不低但也不十分高的中产阶层,他们既不买房也不租房,而是千方百计申请“社会房”。“社会房”是欧洲政府为了给无房产的市民解决住房困难的一种社会福利,这类房子一般都是十几层甚至几十层的高楼,而且较集中地建在距市中心较远的地方,称为贫民区。虽然社会房面积较小、环境也较差一些,但室内的配套还是比较全的,厨房、卫生间样样都有。当然,最大的好处是房租低、税收低、住户的负担小。(新民)